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國經濟新動能50人論壇”的管理,根據《北京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章程》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中國經濟新動能50人論壇”(以下簡稱“論壇”)是由北京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內部設立和管理的經濟學術研究平臺,由中國經濟學界、實業界具有較強學術功底和頗具社會影響力的成員組成。
第三條 在研究院領導和管理下,論壇于2017年1月6日在北京召開2017中國經濟新動能年會為起始,圍繞國家關于培育壯大新動能的指示,瞄準中國經濟發展最前沿,以戰略性、法制性、國際性、實踐性思維,致力于通過構建跨界合作的新型研究平臺,邀請中國新經濟領域的專家、學者、智囊與實業家在新動能方面進行對話、交流和開展深入研究,對中國新經濟發展模式予以相關闡釋和提出積極建言,通過對新經濟模式、新動能理論、新動能實踐的不斷創新,為中國和世界經濟繁榮竭盡所能。
第一章 論壇組成及相關條件
第四條 論壇成員。論壇成員應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研究分析能力,或有較高水平的政策和實際經驗,應是國內外有一定影響力的經濟學家、企業家和相關行業專家、學者、智囊等。在組成上突出廣泛性和跨行業特點。論壇成員中的主要從事經濟理論研究特別是新經濟發展理論創新的人數不應低于論壇成員總人數的五分之一,不高于論壇成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論壇成員中的企業家和相關行業專家人數不應低于論壇成員總人數的五分之一,不高于論壇成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每位企業家或相關行業專家在聘期內(5年)應贊助論壇課題費不少于30萬元。來自同一單位的論壇成員不應超過論壇成員總人數的十分之一。
第五條 為培養青年人才,論壇設立特邀成員。論壇特邀成員參照論壇成員條件,并側重于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在組成上突出廣泛性和跨行業特點。來自同一單位的論壇特邀成員不應超過論壇總人數的十分之一。
第六條 論壇設立特邀研究員。論壇特邀研究員參照論壇成員條件,注重所在行業的影響力,在組成上突出廣泛性和跨行業特點。來自同一單位的特邀論壇成員不應超過論壇總人數的十分之一。
第七條 論壇設立特邀媒體合作伙伴。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應來自有影響力的媒體,可免費參加論壇所有公開的活動。
第八條 研究院專職工作人員也是論壇專職工作人員。專職工作人員應具備高素質和忠實勤勉有奉獻精神。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論壇成員有積極參與論壇活動、為提升論壇影響力貢獻力量和盡力作出貢獻的義務,同時對論壇有忠實勤勉的義務,論壇成員應模范遵守本暫行規定及《北京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章程》的相關規定,對外發表文章應盡量注明是論壇成員,并享受研究院提供服務的權利。所有論壇成員需要與研究院簽定協議書。除特殊情況外,論壇成員每年應至少參加4次論壇活動。
第十條 論壇特邀成員和特邀研究員的權利和義務參照論壇成員。所有論壇特邀成員和特邀研究員需要與研究院簽定聘任書。除特殊情況外,論壇特邀成員和特邀研究員每年應至少參加2次論壇活動。
第十一條 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享有優先報道論壇活動和研究成果的權利,也有客觀公正和尊重被報道者本人意愿來報道論壇活動和研究成果的義務。所有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需要與研究院簽定聘任書。除特殊情況外,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每年應至少參加一半以上論壇公開活動。
第三章 論壇規模和成員比例
第十二條 論壇成員初始規模為50人左右,以后每年最多新增30人。論壇最大規模為100人。
第十三條 論壇特邀成員初始規模為10人,以后每年最多新增20人,最大規模為50人。論壇特邀成員最大規模不得超過論壇成員最大規模的一半。
第十四條 論壇特邀研究員規模初始規模為20人,以后每年最多增加20人,最大規模為50人。論壇特邀研究員最大規模不得超過論壇成員最大規模的一半。
第十五條 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初始規模為20人,以后每年最多增加10人,最大規模為50人。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原則上應來自不同媒體。
第四章 新成員遴選和聘任辦法
第十六條 新增論壇成員每年遴選一次,原則上在論壇特邀成員和特邀研究員中產生。論壇成員候選人填寫申請表,提交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初審。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按照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規定的學術標準,以1人1票的方式無記名投票,過半數的候選人才能作為正式候選人。根據研究院學術委員會通過的正式候選人名單,由研究院院務工作辦公室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提報院長辦公會批準,當選為論壇成員, 再由研究院理事會正式聘任。研究院監事會對整個遴選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第十七條 論壇特邀成員每年遴選一次。論壇特邀成員應公開招聘或推薦,候選人填寫申請表,提交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審查。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按照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規定的學術標準,以1人1票的方式無記名投票,過半數的候選人才能作為正式候選人。根據研究院學術委員會通過的正式候選人名單,由研究院院務工作辦公室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提報院長辦公會批準,當選為論壇成員, 再由研究院理事會正式聘任。研究院監事會對整個遴選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第十八條 論壇特邀研究員每年遴選一次。特邀研究員應公開招聘或推薦,候選人填寫申請表,提交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審查。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按照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規定的學術標準,以1人1票的方式無記名投票,過半數的候選人才能作為正式候選人。根據研究院學術委員會通過的正式候選人名單,由研究院院務工作辦公室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提報院長辦公會批準,當選為論壇成員, 再由研究院理事會正式聘任。研究院監事會對整個遴選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第十九條 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由論壇秘書長提名,研究院理事會批準聘任。
第二十條 由論壇成員、論壇特邀成員、論壇特邀研究員、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任期屆滿前半年,研究院應將該職位預期空缺向社會公開,并啟動招聘和推薦程序。尋求連任的論壇成員、論壇特邀成員、論壇特邀研究員、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應與公開招聘和推薦的候選人平等競爭,擇優聘任。
第五章 成員和終身(名譽)成員
第二十一條 除論壇終身成員外,其他論壇成員每屆任期5年,可連續聘任。聘任期從理事會批準之日起計算,5年后聘任期屆滿自動終止。
“中國經濟新動能50人論壇”項目組作為研究院創始人,是本論壇終身成員。
連續兩屆當選論壇成員,在完成第二個任期后,自動成為本論壇“終身名譽成員”。本論壇“終身名譽成員”可終身參加研究院和論壇的各項活動。
第二十二條 論壇特邀成員沒有任期限制。
第二十三條 論壇特邀研究員任期3年,可連續聘任。聘任期從理事會批準之日計算,3年后聘任期屆滿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任期3年,可連續聘任。聘任期從理事會批準之日起計算,3年后聘任期屆滿自動終止。
第二十五條 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貫徹“研究、交流是工作之基”的原則,研究院對論壇成員、特邀成員、特邀研究員和專職工作人員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同時開展年度考核??己酥贫纫栽谡搲蓡T、特邀成員、特邀研究員和專職工作人員大范圍內年度互評為主要方式?;ピu結果只報送研究院院長辦公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以及通知本人,不公開。
北京華夏產業經濟研究院經研究院聘任的各類成員有每年以“中國經濟新動能50人論壇成員”名義發表至少一篇學術文章的義務。如果不能達到此要求,本單位與此人員的聘任關系自動解除。
第六章 論壇規則
第二十六條 論壇所有業務活動必須遵循“三個原則”:一切以經濟研究為原則;切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為原則;嚴格遵守學術活動規范為原則。
若個別論壇成員,特邀成員或特邀研究員以及特邀媒體合作伙伴有嚴重損害論壇聲譽和超越“三個原則”等行為,論壇秘書長可提請論壇理事會予以勸退或除名。
第二十七條 論壇鼓勵跨界合作交流,保持效率與民主的平衡。
第二十八條 根據每年互評結果,論壇每年按照不超過總人數十分之一的比例評出“最佳論壇成員”,“最佳論壇特邀成員”,“最佳論壇特邀研究員”,“最佳論壇媒體合作伙伴”和“最佳論壇專職人員”,并給予相應獎勵。
第七章 論壇活動
第二十九條 論壇每年舉行一次大型年度論壇、峰會活動。每季度舉辦一次課題成果研討會(或新動能行業論壇)。不定期舉辦“論壇成員圓桌沙龍”。
第八章 論壇課題
第三十條 論壇重大課題由研究院秘書處策劃,充分征求研究院理事、論壇成員、論壇特邀成員和論壇特邀研究員意見后,呈報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研究院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批準執行。論壇課題經費由研究院提供和論壇的企業家、相關行業專家贊助等多種方式獲得。論壇課題應在論壇成員、論壇特邀成員和論壇特邀研究員中公開招標,擇優選用,實行項目管理和公平合理的報酬制度。
第三十一條 論壇成員、論壇特邀成員和論壇特邀研究員應按專業分成若干常設研究小組。研究小組負責人原則上由論壇成員擔任。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也可以參與課題研究工作和研究小組工作。
第九章 論壇成果發表
第三十二條 研究成果由研究院推薦平臺或自辦平臺上發表。既可列入由出版社出版,也可在合作媒體發表。
第十章 媒體戰略合作
第三十三條 論壇歡迎與媒體界的積極長期合作。論壇特邀媒體合作伙伴可免費參加論壇所有公開活動,并對論壇研究成果和活動有優先報道權。
第十一章 論壇秘書處
第三十四條 論壇秘書處設立辦公室、財務部、研究部、標準部、外聯部。論壇設秘書長1名和副秘書長3名。論壇秘書長由研究院副院長兼執行理事長兼任。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研究院理事會批準任命。論壇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的任期為5年。研究院所有內設部門應為論壇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二章 生效和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研究院理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由研究院理事會解釋和修訂。